四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有哪些亮点?

四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有哪些亮点?

发布:haixia0042020-05-15 01:26分类:行业资讯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有三方面重大意义:一是表明了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坚定不移支持重大区域发展的决心。今年2月份,一行两会一局联合上海市政府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时隔三个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再次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至此,两大重点区域发展都有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为下一步具体贯彻落实指明了方向。二是表明了提升跨区域金融服务水平是当前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关键保障。区域同城化、一体化离不开高质量的跨区域金融服务,跨区域金融服务能级的提升,则需要靠突破性政策支持,本次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是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的及时雨。三是表明了国家坚定不移推动金融开放取得更大成效的信心。《意见》立足于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特别是通过对港澳加大开放助力打造高质量开放新标杆和新样板。

  从内容看,《意见》主要包括五方面亮点:一是围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出多项重点举措。其中完善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等举措,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特别是建立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或将对现有银行账户格局形成深远影响。二是加大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支持力度。其中,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等政策,是协同推进扩大开放和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三是进一步促进金融资源跨区域服务实体经济。包括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等政策,都有望从直接和间接融资视角共同推动金融服务能级提升。四是加强特色金融业态发展。围绕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金融科技等提出系列举措。其中,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构建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等措施,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首创性。五是加快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比如,提出了支持跨境征信、跨境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载体打通等基础设施联动,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针对性举措。总体上看,《意见》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相关金融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同时又在新的形势下增加了粤港澳建设进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的新内容,是政策集成创新的典范,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支持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一方面,聚焦重点有所不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着力于实现同城化金融服务,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着眼于实现高质量跨境金融服务,两者需要突破的政策存在不同。另一方面,具体支持政策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实际情况。比如,在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方面,前者重点支持打造全球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后者则明确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此外,相比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辐射周边城市的绝对中心地位,粤港澳大湾区未来或形成香港、深圳、广州、澳门等多个金融中心。

  金融支持重大区域政策展望:一是政策支持体系有望加快构建。未来金融支持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区域发展的政策或实现复制推广,以实现政策效益最大化。二是政策贯彻落实机制或加快建立。各地执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建立包含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在内的工作小组,以保障政策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地方贯彻落实政策或推出新举措。各地很可能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出台目前政策中尚未提到的举措,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政出台值得期待。

  (作者: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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